社團法人中華職工訓練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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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報轉載 - 司法院擬特別法,減少勞工訴訟費!

2017-03-11

司法院上月宣布推動7項自主司改措施,其中關於研議制訂《勞動程序特別法》備受矚目,司法院表示,該法案重點在於勞資訴訟發生時,減少勞工訴訟費用、舉證責任與奔波之苦,但也設計調解程序提供化解紛爭的管道,並委託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研擬法條,估6月出爐,盼年底排進立院審議。

司法院民事廳廳長邱瑞祥舉例,目前勞資爭議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勞工若提告「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費用的計算,依《民訴》規定,是以「勞僱關係存續期間或10年」的總收入為準,讓勞工負擔太重。此外,任職分公司、工廠的勞工若要對老闆提告,須跑到總公司所在地的法院提告,且有些訴訟需要的帳冊或簽到資料,勞工往往無法取得,舉證困難。

邱瑞祥說,研議制訂的《勞動程序特別法》,目的在於審理勞資爭議訴訟時,能減少勞工的訴訟費用、舉證責任,並放寬可以就近向工作地點的法院提告,省去奔波之苦。 

該法另設計當事人自治解決爭議的功能,將參考日本《勞動審判法》規定,由一位法官搭配與個案當事人無關的企業經營者、勞工代表各一位,共同進行調解程序。目前《勞動程序特別法》草案正委由政大法律系2位教授規劃,邱表示,預定6月完成草案後,另邀請《民事訴訟法》及勞動法規的專家組成的委員會審查,希望年底就能送交立院審議。 

蘋果/記者黃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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