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中華職工訓練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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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報轉載 - 僱用在職業工會加保失業勞工也有獎勵金,史上第一!

2020-06-19

26萬名畢業生進入職場,加上4月失業率衝破4%,創下七年來同期新高,勞動部繼上周啟動青年就業獎勵方案後,即日起「安穩僱用計畫」上路,只要雇主在年底前僱用非自願性失業30天以上的勞工,就可獲每月5,000元的僱用獎助,最長提供六個月僱用獎助。這項計畫並首度納入職業工會投保的勞工,雇主僱用這類非自願離職勞工,也可領獎勵金。
不過,要領獎勵金的雇主,必須是就業保險適用對象的民營企業、團體或私立學校,且符合沒有減班休息(俗稱無薪假)或減薪情事。

勞動部目前就有針對雇用連續失業30天以上的中高齡、身心障礙、中低收入、二度就業婦女等特定對象,或連續失業達3個月以上者,給予雇主9,000元到1萬3,000元不等的雇用獎助。這次放寬條件到一般非自願失業勞工,而且新增納入職業工會會員,只要非自願性離職30天以上,雇主願意雇用,每月就可獲5,000元獎助金,最長六個月。

勞動部表示,此項計畫即日起已經上路,未來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會受理失業期間連續達30日以上的非自願性離職者,或是在職業工會加保的勞工求職登記,並發給僱用獎助推介卡,做為雇主僱用認定標準。

雇主若僱用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發給僱用獎助推介卡的失業勞工,以全時、不定期契約方式僱用,僱用期間連續滿30日,公立就服機構就發給僱用獎助,以受僱人數每人每月發給5,000元,最長六個月為限。

不過, 同一雇主若僱用同一勞工,合併領取本計畫、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僱用獎助及政府機關其他就業促進相關補助或津貼,最長以12個月為限。

勞動部針對畢業生提出的就業協助方案,除了已陸續上路的青年就業獎勵計畫、特定產業獎勵方案,以及安穩僱用計畫外,還有鼓勵雇主先僱後訓、或鼓勵職訓等,所有方案會在6月底前全數公布。

本計畫所定雇主,為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團體或私立學校,且未有與所僱勞工協商實施暫時縮減工作時間及減少工資(以下簡稱減班休息)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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